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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1-12-16 | 372 次浏览 | 分享到: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主要用于从事经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的企业,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乙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由建设厅颁发,甲级由建设部颁发。



甲级

承担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乙级

可承担建筑规模为中型以下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


  建筑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主要用于从事经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的企业,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乙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由建设厅颁发,甲级由建设部颁发。




  甲级


  承担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乙级


  可承担建筑规模为中型以下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乙级升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独立承担过建筑规模为中型以上的民用建筑或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上的工业建筑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且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应具有大学学历,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设施工程(且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